根据省局《关于开展中药生产提取和提取物使用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部署,近期,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10家中药生产企业进行了中药生产提取和提取物使用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中药前处理、提取能力、质量控制能力、全项检验能力、外购提取物的购销渠道合法性及物料平衡等环节。检查中未发现使用假冒中药材、中药材非药用部位和其他不合格中药材进行中药提取等违法行为。对部分企业原药材检验不规范、提取工艺规程制定不合理、中药材包装标识不规范等问题,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据了解,下一步该局将全面汇总并分析企业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风险因素进行会商,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临沂市药品生产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