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畜牧局立足自身职能,狠抓五个关键环节,从源头到市场,不留死角,全过程立体式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养殖环节抓监管。实行了分级管理责任制,局领导干部包乡镇、乡镇畜牧站包村、村级防疫员包场。县、乡、村各负其责,有效地监管了养殖环节的安全用药、程序免疫和滥用违禁药物以及饲料添加剂行为。
二是投入品环节抓备案。为规范我县兽药市场,对在我县销售兽药生产企业进行了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兽药生产企业的资质、所供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产品检测报告等。对审查合格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对审查不合格的企业或者兽药产品,禁止在我县销售。2014年共对兽药经营门市督导检查12次,取缔不符合条件兽药经营户14家,没收无证经营门市兽药38件,完成兽药抽检2批次40个品种。饲料方面:对全县7家生产企业、70个经营饲料的企业进行了备案,全年共送检饲料8批次。
三是出栏环节抓申报检疫。首先加强产地检疫的法律法规宣传,让广大养殖户都知道:“出售畜禽及产品要报检”、“无三证(免疫证、耳标、检疫证)不能买卖”,使畜禽产地检疫深入人心;其次,在全县设立了23个报检点,让广大养殖户就近申报、检疫人员到场检疫。2014年共检疫家禽2793万只,生猪12.99万头。
四是生产环节抓监测。2014年完成了全县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牛羊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样品采集和抗体监测工作,全年共监测畜禽抗体1200余份;在全县规模养猪场采集尿样1500余份,使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快速诊断检测卡进行了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加强畜禽屠宰检疫工作,为全县4家畜禽屠宰场安装了远程监控平台,对进入屠宰场的畜禽实行严格入场验证制度,确保进入屠宰环节的畜禽检疫率达到100%。
五是市场环节抓巡查。市场监管上坚持乡镇一月一次,城区市场不定期检查,以城区市场和重点集镇市场监管为主,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集中执法力量对肉食品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畜产品安全事故。
通过这五个环节的监管,使我县2200余个规模养殖场(户)、84家饲料、兽药投入品经营户和4家畜禽屠宰企业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这张“大网”之中,为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