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管,规范兽药市场秩序,有效打击经营假劣、违禁兽药等违法行为。宝鸡市陈仓区畜牧局和动监所于12月16日—1月30日利用一月时间,从经营和使用环节入手,对全区兽药经营单位和规模养殖场进行了执法检查。
经营环节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经营假劣、劣兽药;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违禁药物和人用药物;是否建立健全购销台账;检查兽药进货渠道及票证索取保存情况;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以及标签不规范兽药的清查情况。使用环节主要检查养殖场兽药、饲料购进、使用记录,是否使用违禁药物和假劣兽药,是否存在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等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49家,规模养殖场68个,没收过期劣质兽药7种32盒(袋)、依法处罚经营不合格兽药案件2起,下发农业部公告第2002号--《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农业部公告第2066号—《关于规范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公告》宣传资料120份。检查中,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不规范、台账登记不完善等问题当场指导,并限期整改。
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净化了全区兽药市场,保证动物疫病防治用药的安全,对养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