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兽药饲料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灌南县兽药饲料市场秩序,确保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发布的《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农业部公告第2002号和《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牧〔2015〕13号)文件要求,灌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一)兽药方面1、检查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是否符合《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农业部公告第2002号和第2066号有关要求;兽用处方药是否按规定印制了“兽用处方药”标识;2、兽药经营企业是否持有《兽药经营许可证》、销售假劣兽药和原料药、执行兽用处方药管理办法;3、兽药经营企业是否存在销售《农业部通报192家假冒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冒兽药行为;(二)饲料方面,1、饲料经营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违禁药物饲料的违法行为,重点查标示为大连三仪动物药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干扰肽”、“排疫肽”、“溶菌酶”等饲料添加剂;2、饲料经营企业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饲料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标准编号、无产品批准文号的“三无”饲料产品;仿冒、假冒他人厂名、商标、包装及产品名称;伪造、涂改产品生产日期或无生产日期和检验印章的产品;失效、霉变或超过保质期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在检查中对经营标签不合格、无标签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及标签不规范、夸大疗效等经营门市作监督检查记录,要求其改正,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无证经营兽药、饲料经营门市不符合经营条件、兽药经营门市经营不规范、经营的兽药饲料产品标签不合格、门市内存放过期兽药饲料产品、动物原料饲料产品无标签、不亮证经营、店容不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