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地方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包括我省河南盛福隆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新乡柏杨牧业有限公司柏兰制药分公司等2家企业在内的国内7家企业,存在未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兽药、在兽药产品中非法添加其他成分、未在批准的兽药GMP车间生产兽药以及生产的兽药质量不符合规定等一种或多种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部作出决定,吊销7家企业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其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收回兽药GMP证书,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
另外5家受到处罚的兽药企业分别是:四川禾迪动物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吉亨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莱邦药业有限公司、广西永宁兽药研制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玉林桂南兽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