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陕西旬阳县构元镇落实“三项责任”狠抓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促进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该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镇政府与7个村(社区)签定了《2015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从动物防疫、产地检疫、畜禽定点屠宰管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严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包村网格化管理,镇食药所、畜牧站明确了分工负责,各履行规定职责。
二是落实部门监督责任。镇畜牧兽医站与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大户签定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责任书要求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大户严禁私屠滥宰和屠宰加工病死畜禽。加强食用畜禽产品养殖基地投入品的监管,严禁使用各类违禁添加物、高毒高效残留药品,严格执行药品安全间隔期和药品休药期制度。严格执行肉品屠宰检验制度,做到没有配戴耳标和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验证章、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企业一把手负责制。规模养殖场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畜禽检疫制度、统计工作制度、防疫工作制度、消毒制度等一整套从源头保障畜禽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建立各种台账,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加强养殖场日常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自觉接受上级监管部门检查和指导。对违犯食品安全规定、造成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不履行职责、或违犯相关法规的负责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