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培育经营主体。在栽培模式上推行“果+药”、“粮+药”等立体生态种植模式,并在生产中不断总结完善,在运行机制上实行政府引导和业主牵头相结合以大户发展为示范,主要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 “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以合同、订单和保护价格收购的利益联营机制为纽带,规范中药材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二是强化生产投入。在不改变农用地用途的情况下,鼓励将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或以作价入股方式进行开发经营,充分利用农村剩余土地和合理利用适宜种植药材的土地,有效地调动能人、大户。政府还将对种植中药材的大户给予一定的优惠扶持资金,用于土地种植补贴,促进中药材生产的有效发展。
三是明确职能责任。为切实抓好中药材产业建设,乡政府成立中药材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由乡长刘光华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冉树洪同志任副组长,乡党政办、农服中心、财政所、扶贫办有关同志为成员,负责全乡中药材产业建设的组织、协调和项目规划,同时成立中药材生产管理办公室,加大对中药材生产的检查督促工作,由农服中心主任负责处理中药材生产的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我乡中药材产业健康正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