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文件规定,2016年7月1日起,全国全面禁止百草枯水剂类农药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为落实这一任务,从7月1日到8月10日,广西凌云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深入8个乡镇,全面开展“百草枯”水剂等禁用农药市场检查
一、凌云县内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销售和使用百草枯水剂产品;农药经销商、农业生产企业及公民家中留存的百草枯水剂产品,必须在6月30日前退回农药经销商或上交到县农业局。
二、发现销售百草枯水剂产品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引起人员伤亡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发现使用百草枯水剂产品的行为,将依法追究使用者法律责任,因使用造成人员中毒或引起飘移污染的,使用者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截止7月20日,全县共清查没收“百草枯”水剂23件,575瓶。
此次“百草枯”水剂等禁用农药市场检查行动的开展,有效的整顿了农药市场经营秩序,为农业生产和农药使用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