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畜牧兽医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兽药gsp检查验收小组,对莒县7家新建兽药经营企业和3家到期换证企业进行了检查验收。
据悉,根据《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兽药gsp现场评定标准共77项,检查组分别从15条关键项和62条一般项逐一审核。通过查看现场、实际操作、查验资料、现场问答等多种方式,对兽药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仓库、机构与人员、规章制度建立等情况严格进行审查。对照检查情况经综合评议后,确定有9家兽药经营企业符合评定标准,推荐为兽药gsp合格企业。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兽药gsp监管水平,确保了兽药经营企业依法规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