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东山猪(绥宁花猪)产业,促进困难群众脱贫致富,绥宁县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奖励措施。一是鼓励建立专业合作社。由社员共同出资,实行统一供应猪仔,统一主饲料,统一技术,统一防疫,统一销售。二是资金扶持。合作社的贫困户可以申请5万元的扶贫贷款,由政府贴息。三是补贴奖励。属贫困户的合作社社员,存栏东山猪10头以上的,每头奖200元,其他社员每头奖150元;专业合作社新建标准栏舍并存栏数达100头以上的,按每平米100元奖补;存栏数达100头以上的按每头100元奖补;开设东山猪专卖店成功的,每个奖2万元。四是运费补贴。对与专业合作社签订承销合同的企业,根据其销售业绩,给予一定运费补贴。东山猪扶持奖励措施的出台,进一步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该县新增了一大批东山猪养殖户。
东山猪原产于绥宁县南部省道S221线及巫水贯穿地带。繁殖中心主要有绥宁、新晃、溆浦和广西全州。东山猪、凉伞猪和龙潭猪为绥宁花猪的别名与俗称。系湖南省五大地方良种之一,也是全国地方良种遗传资源普查的对象之一。东山猪具有肉质好营养价值高,耐粗饲,母性强,瘦肉率高,繁殖力、适应性、抗病力强,杂交优势明显等优点。20世纪80年代为湘桂两省地方良种,历史攸久,分布地域广,知名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