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于日前查获一起微信贩卖野生动物案,收缴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豪猪两只。
5月12日,马关县森林公安民警在微信朋友圈里发现有人晒图出售野生动物,并留下联系方式。通过调查,确认线索可靠后,民警化装成买家,与售卖野生动物当事人联系。赶到马关县马白镇花枝格村当事人秦某家后,民警从秦某家中查获野生动物两只,并将秦某及两只野生动物带回单位调查。
经过审讯,秦某称两只野生动物是于2016年11月在河口县南溪街购买的,每只100元。将两只野生动物买回家后,秦某本打算训养繁殖,训养期间,其中一只野生动物曾产下过幼仔,但由于缺乏饲养经验,幼仔夭折。秦某只好将两只野生动物通过朋友圈出售。
经云南省文山州文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秦某贩卖的两只野生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豪猪。经检查,两只豪猪生命体征良好,无外伤,体重共14.5公斤。16日,马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将豪猪带到野外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