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国土厅、农委、水利厅和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7〕975号)精神,为切实改善宣城市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保护情况,我市相关部门成立3个核查组,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情况核查。
市农村生态能源局根据市环保局、市农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情况核查的通知》(宣环办〔2017〕133号)文件要求,派员参加了第一核查组对郎溪县和广德县的专项核查工作。9与20日-21日,分别对扬子鳄自然保护区郎溪高井庙片、扬子鳄自然保护区广德朱村片、广德泰山自然保护区进行了现场核查,对自查上报的两个自然保护区存在的开发建设活动进行核查,督促两县依法查处涉及保护区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核查历次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卫星遥感监测、环保督察、媒体报道及群众举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各自然保护区进一步规范建设和管理,完成保护区规划修编和勘界立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