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沈阳市农经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沈阳市将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等项目,提高补贴上限标准,吸引、鼓励农事企业加大投资,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据沈阳市农经委副主任崔颖介绍,沈阳市农经委根据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精神,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沈阳市农经委、林业局、财政局以我市农业优势区域和优势产业为重点,探索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创新资金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我市强农惠农政策体系,制定了以种植、畜牧、水产、林业等四大产业为基础的惠农政策。
惠农政策共30条。重点向粮食、蔬菜、特色作物三个生产核心区聚集、向畜牧养殖、加工一体化聚集、向农业产业发展聚集,共涉及惠农政策资金5.3亿元。
政策施行连续稳定
继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了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可以让区县农业部门按照政策导向,尽早部署农业生产工作;给农民吃上定心丸,放手开展结构调整;为农事企业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增强投资意愿。
突出产业引导,突出三区规划发展。
充分结合市场实际需求,政策着力点有所调整。进一步明确扶持方向,对第一产业增长拉动力强、附加值高、效益明显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突出粮食、蔬菜、特色作物生产核心区规划导向,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扩展农业产业链,强化惠农资金对农业发展的杠杆作用。
农业补贴制度更加完善
降低政策门槛,提高补贴上限标准。对特色经济作物等项目,降低政策门槛,让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农民;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等项目,提高补贴上限标准,吸引、鼓励农事企业加大投资,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进一步推进“放管服”
今年的惠农政策和往年不同的是,分成约束性政策和指导性政策,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由市本级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市级制定约束性政策,实施预拨清算管理。对促进县级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发展,符合各区县差异化需求的项目,由市级制定指导性政策,资金切块下达,区县(市)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各区县(市)结合各地区实际制定政策和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可结合市级指导性政策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及支持方式等。
据了解,沈阳市农经委将继续推进惠农政策落实,为我市农业发展争取更多资金投入,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