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进步和认识的深入,人们已经不再单纯追求农药的高效,而开始强调农药对人体的安全性和环境的相容性,为保证人、畜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作物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发展,促进农药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增强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从而对某些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进行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
目前,我国实行农药登记制度。不是所有的产品都允许登记和使用,所以在产品登记前清晰掌握一些禁限用知识,是避免无功而返且浪费资金的最好方式。
如何了解哪些农药产品或农药使用范围被禁用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原则上,建议大家关注:(1)农业部发布的农药禁限用公告类文件;(2)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会议纪要类文件;(3)以下公约是目前国际公认的涉及禁限用农药的参考标准,所涉及品种在我国未来的发展中有可能也是被禁止使用、限制使用的:① 鹿特丹公约;② 斯德哥尔摩公约;③ 蒙特利尔议定书。笔者现就我国明确规定的相关农药禁限用总结如下。
下列产品不允许使用,所以不会同意再登记:
① 六六六、DDT、毒杀芬、二溴氯甲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杀扑磷、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八氯二丙醚、三氮唑核苷、福美胂等化学结构中含砷的产品;胺苯磺隆、甲磺隆、氯磺隆、百草枯水剂、草甘膦水剂(含量30%以下)、硫酸链霉素、氯霉素;
② 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三氯杀螨醇的销售和使用;
③ 自2018年7月1日起,撤销含硫丹产品的农药登记证;自2019年3月26日起,禁止含硫丹产品在农业上使用。
下列产品在被禁止或被限制的范围上,不同意登记:
① 限制使用高毒杀鼠剂,包括C型肉毒梭菌毒素、D型肉毒梭菌毒素、氟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② 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菌类、中草药上使用甲拌磷、涕灭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磷化铝、溴甲烷、硫丹、丁硫克百威、乐果、乙酰甲胺磷、毒死蜱、三唑磷;③ 不得在茶树上使用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④ 不得在花生上使用丁酰肼;⑤ 不得在水稻上使用氟苯虫酰胺;⑥ 不得在甘蔗上使用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
这些产品在局部范围使用或需要特殊使用规定:
① 溴甲烷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含溴甲烷产品的农药登记使用范围变更为“检疫熏蒸处理”,禁止含溴甲烷产品在农业上的使用;② 氯化苦仅限于土壤熏蒸,并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③ 氟虫腈仅可用于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的包衣剂和专供出口,可作为卫生用农药,以饵剂或低含量制剂为宜,不批准登记稀释使用的制剂、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不批准用于蜜源作物种子处理剂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