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田生产中使用化学除草剂发挥着较大的作用,既省工、又省时,同时起到较好的防效,但在使用中还应注意以下五点:
一、注意环境条件对药效的影响。
1、 大气温度。气温在20℃以下施药效果差。温度上升,药效提高,用药量可适当减少。但是对于易挥发药剂2.4-D丁酯、氟乐灵等,在28℃以上时应停止使用。
2、 土壤湿度。绿麦隆、扑草净、麦草敌等被用作土壤处理时,必须在土壤湿润状态时进行,以便发挥良效。
3、 阳光刺激。除草剂属光活性剂,要选有阳光的天气喷药。
4、 土壤酸碱度。有些除草剂在强酸性或碱性土壤中容易分解,应适当增加用量。
二、注意防止农作物急性药害。
多数除草剂对植物的枝叶均能造成不同程度的药害,因此,在使用除草剂时切不可任意提高药液浓度,以便减轻药害。
三、注意减轻除草剂的残留量。
由于各类植物对除草剂有不同程度的内吸能力,药剂很容易被植物根系吸收,有的多年生禾本科植物也不例外。
四、注意除草剂危害间种作物。
由于有些除草剂不易被土壤降解,施用后不同程度地残留在土壤中一段时间,因而在使用了这些除草剂的大田中,如果再间作大豆或棉花必定会遭受危害。
五、注意药剂危害人畜与环境。
使用对人有较大刺激的药剂时,要做好防护工作,注意药液不要流入到池塘或人畜生活用水,如果皮肤沾上药剂,应及时用肥皂水与清水冲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