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采取便利措施推动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业创新,加快构建农村创业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农业部将建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向返乡下乡本乡人员推介并向全社会公布。为此,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的通知》,进行专门部署安排。
《通知》提出,要通过逐步培育一批功能定位准确、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进一步增强各方面支持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业创新政策的引导性、精准性和协同性,形成统一的信息服务窗口,并以目录形式每年向全社会公布和推介,适时遴选一批全国优秀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推动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业创新集群发展。
《通知》强调,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应是现有各类经各地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的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中能够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政策,应具有相对齐全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能够为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创业辅导、融资担保、管理咨询、事务代理等服务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管理制度,且运营状况良好。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荐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目录工作对于支持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对照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组织报送工作;按照部署,积极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完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加大对园区的支持力度,真正发挥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创业创新服务员和辅导员的作用;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介,通过多种形式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的优惠政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进一步发挥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的引导作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