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夜,滨海大道过往的车灯成了点缀红树林的霓虹灯;摇曳的红树成了最朴实的圣诞树;偶尔听到的一声鸟啼,让执法船上的海监渔政工作人员感到远离岸边的自己并不孤单。这就是海监渔政人的平安夜,守护着深圳湾禁渔区的平安。
自5月1日深圳湾禁渔区正式施行起,市海监渔政处按照禁渔区管理制度和市领导批示要求,加大禁渔区公示宣传和执法管理力度,保持对非法捕捞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结合深圳湾禁渔区执法管理,搭建“两法衔接”平台,加强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有力地保护了深圳湾海域生态环境。
每日对深圳湾禁渔区海域巡逻不少于4次
傍晚时分,深圳市海监渔政处的执法船只驶出了停泊的码头,深圳湾禁渔区是他们此行的目的。据市海监渔政处副处长郑可斌介绍,自2014年5月1日起,深圳湾大桥以东特定海域的禁渔区内开始禁止一切捕捞和养殖行为,为了加大深圳湾禁渔区的执法管理力度,推进禁渔区顺利实施,海监渔政还专门制定了《深圳湾禁渔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方案》中由该处主要领导任指挥组的组长,下设联络协调组、专项办案组、海上执法组、陆上执法组、后勤保障组和支队督察组。在海况、天气和人员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执法船采取轮值的方式24小时作为海上执法平台巡弋于禁渔区内制止非法捕捞行为,执法人员使用执法快艇开展执法巡查,每日对深圳湾禁渔区海域巡逻次数不少于4次。在已经过去的238天,执法人员的海上巡查从未间断,“维护深圳湾禁渔区的秩序,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是我们职责所在。”一名正在执勤的海监渔政执法员对记者说。
除了海上的执法巡查,陆上执法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郑可斌告诉记者,渔政海监专门成立的陆上执法组就是专门负责深圳湾禁渔区海岸沿线的执法巡逻,配合公安、边防和公园管理处等部门阻止非法捕捞人员下海。
守深圳湾为保护生态
海监渔政人员24小时奔走不息,其实都是为了保护我们美丽的深圳湾海域的生态。郑可斌向记者介绍,近年来,受各种利益的驱使,大量外来人员擅自通过深圳湾边防线下海进行各类非法捕捞活动,该行为不仅在食品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边境安全等方面存在严重隐患,而且也极大破坏了深圳湾海域的生态环境,与深圳的文明城市形象极不相符,一直是社会各界的关注热点。
“在海域捕捞都得必须取得合法的证件,在深圳湾禁渔区成立之前,在这片海域非法捕捞的情况不时发生,但由于没有触犯刑法,我们一般只能驱赶劝阻,可当时受到的阻力很大。”郑可斌还记得,2007年深圳湾大桥开通,深圳湾海域就成了海上捕捞和海上养殖的严管区域,海监渔政也加强了对这片区的巡查,可是前来非法捕捞的渔民抵触情绪非常强烈,跟执法人员玩起猫抓老鼠的游戏,你来我躲,你走我出。更有甚者出言恐吓执法人员,开着简易的竹筏捕捞船在滩涂上横冲直撞,严重威胁到公众人身安全。在这样的环境下,市海监渔政处依然坚守在第一线,耐心劝阻渔民做好解释工作。
一直到了2012年,三打两建行动开始,常务副市长吕锐锋主持会议进行深圳湾综合整治研究,明确由南山区政府牵头整治,市海监渔政处联合公安、司法单位对非法捕捞人员进行联合查处。从4月至7月间, 被告人陈某通、陈某成在深圳湾海滨公园接近侨城东海域,组织非法捕捞海产品蛏子。经查,此两人在禁渔期间、禁渔海域, 非法捕捞海产品蛏子15000公斤以上。陈某通、陈某成两人被司法机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13年,市海监渔政处和南山区政府、公安、边防部门连续开展了8次专项整治行动,其中9月份对南山区蛇口圳华码头一带海域的非法捕捞渔船进行清理整治时,渔民林某暴力抗法,被司法机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接连的行动彻底把非法捕捞者的嚣张气焰压制了下去。
立禁渔区为了这片海
6年的守护,深圳湾海域生态环境逐渐有所改善,有观鸟的市民反馈候鸟的数量在逐渐回升当中。但为了更好地保护深圳湾海域,在深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全力推进禁渔区的设立工作,经多方努力,在2014年2月20日,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复函深圳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深圳湾深港跨海大桥东侧特定海域设置禁渔区。根据《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在深圳湾部分海域设置禁渔区的通告》,自5月1日起,深圳湾大桥以东特定海域的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和养殖行为。
郑可斌向记者介绍,深圳湾禁渔区的设立,为更有效打击深圳湾非法捕捞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拘留相结合,增加非法捕捞人员违法成本。在禁渔区实施后,如有在该区域下海捕捞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最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了让深圳湾禁渔区落到实处,市海监渔政处主动对接司法部门。由市规土委分管领导率处室班子主动到市检察院沟通协调。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当即同意市海监渔政处单独在市检察院“两法衔接”平台开通账号,确保海监渔政类行政执法案件快速移交;并表示将从深化社会管理的高度,加强与海监渔政部门对接,通过办理典型案件,严厉打击犯罪行为,维护海洋与渔业生产作业秩序。其后,处班子先后多次带队到南山区公安分局、南山区法院进行工作沟通,司法部门均明确表示将大力支持海监渔政“两法衔接”工作。
在这个基础上,海监渔政处也是按照禁渔区管理规定及市领导批示精神,今年内9次与公安、边防和深圳湾公园管理处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严管深圳湾禁渔区,共取缔“三无”船舶、竹筏148艘,没收违规网具35万余米。同时,市海监渔政处还严格按照“两法衔接”工作要求,杜绝“以罚代刑”、“有案不移”等现象,依法将涉嫌犯罪的6名非法捕捞人员移送南山公安部门追究责任。最终1名非法捕捞人员被行政拘留10日,5名非法捕捞人员被追究刑责。这也是禁渔区施行以来,所取得的骄人成绩。
有成效也还有提升的空间,郑可斌告诉记者,非法捕捞者下海捕捞的时间一般是潮水退到较低的时候,提着泡沫箱在浅水区或滩涂中徒手作业,执法船艇无法靠近。即便执法船能够抵近,这么多人在浅水区和滩涂中如何有效疏散确保安全也是一个难题。目前法律法规没有赋予渔政执法人身强制权,面对大量下海徒手捕捞的非法捕捞人员,执法人员除了劝导、教育和拍照取证外,暂无更有效的执法管理办法。“三无”船舶大多匿藏在深圳湾公园沿岸排水排污涵洞内深处,涵洞内情况复杂且极易缺氧,对此部分船只的清理整治存在困难。匿藏在深圳湾公园沿岸排水、排污涵洞内的“三无”船舶夜间偷偷到深圳湾禁渔区偷捕,由于夜间海上情况复杂多变,能见度差,取证难度大,执法存在较大的风险和困难,同时夜间执法安全隐患极大,追逐“三无”船舶极易危及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双方的人身安全。所以,海监渔政处也在考虑向市编办和市财委申请,成立深圳湾海监渔政执法大队,配备执法装备,更好地保护深圳湾海域鱼跃鸟欢、环境优美的自然生态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