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茂名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茂名市海洋与渔业局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海洋、法治渔业这一主线,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夯实依法行政基础。结合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严把审查监督关,及时做好渔用柴油补贴及休渔期补助发放,全市申请2013年柴油补贴的渔船共3655艘,主机功率203412.14千瓦,申领休渔期补助的渔民4000多人,目前发放工作正在按程序进行。高质量地完成政策性渔业保险,全市参保渔民9003人、保额90030万元,保费4497500万元,理赔43宗、赔款165.04万元;参保渔船660艘,保额19297万元,保费2453376万元,理赔9宗、赔款23.67万元。渔民安居房建设方面,建成渔民安居房3户,目前全市渔民安居房已建成569户,解决渔业人口安居3323人。
二、突出用海服务保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年为涉海涉渔单位和个人办理行政审批业务345宗,主动为重点项目用海提供指导及保障服务。今年先后指导博贺国际旅游度假村、博贺新港区通用码头等10个涉海项目完成用海报批手续,目前全市正在办理用海报批手续的用海项目19个,用海面积近780公顷。茂名港集团、广州港集团等大批涉海企业投资落户,掀起了茂名现代海洋产业新一轮发展潮。另一方面,主动为涉渔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在办理渔船买卖、更新改造、调整作业方式和水产种苗生产许可等工作中,努力做到随到随办,深受渔民群众好评。今年该市通过“并小建大,汰木建钢”建造完工的钢质渔船75艘,全市累计投入资金约19亿元,建成大中型钢质渔船300艘,成为我省拥有钢体渔船最多的沿海地级市。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海洋执法监察,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用海行为。该市海监部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海行为,年内进行了 864次执法检查,其中对一些用岛项目未批先建案及非法填海案依法进行处罚。二是加强渔业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捕捞、养殖、育种行为。开展“十打十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护渔”、“利剑”渔业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检查渔船5032艘次,查处违规案件243宗。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提高行政效能。目前茂名市海洋与渔业局经办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5项,全部进驻市政管办服务窗口办理。根据市政管办的要求,该局组织人员对本局行政职权进行重新梳理并完善办事指南,主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了审核、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方便群众办事。今年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项,做到能取消的尽量取消、不下放,避免遗留尾巴,同时尽快彻底废止非行政许可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