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4年第139号公告,批准对金寨猕猴桃等17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我市第10个获国家保护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据悉,金寨猕猴桃包括红阳、海沃德两个品种,获得保护的产地范围为金寨县双河镇、南溪镇、天堂寨镇、斑竹园镇、燕子河镇、青山镇、梅山镇、白塔畈镇、麻埠镇、张冲乡、油坊店乡、长岭乡、古碑镇、槐树湾乡、花石乡、果子园乡、吴家店镇、沙河乡、关庙乡、汤家汇镇、桃岭乡、铁冲乡、全军乡共2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立地条件为产地范围内海拔≤800m,土壤类型为砂壤土或壤土,土层厚度≥70cm,ph值5.5至7.0,土壤有机质含量≥1.5%,地下水位在1.2m以下。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将会对金寨猕猴桃产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