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市场秩序,提升兽药经营规范管理水平,从源头杜绝假劣兽药上市,保障咸宁市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局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文件要求,2014年12月28日至29日,咸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杨志勇等一行5人组成的兽药GSP检查验收小组分别对嘉鱼县22家、崇阳县内1家共23家兽药经营门店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
此次GSP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湖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申报材料目录》对其兽药经营场所、购销台账、货物分区、储存仓库、验收材料等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对各项检查项目的综合评定,嘉鱼县有3家兽药经营门店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没有通过验收,并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共通过验收20家兽药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