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这两条主线,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12月底,全省农机事故26起、死亡21人、受伤10人,经济损失19.7万元。其中,农机农田作业事故5起、死亡0人、受伤1人、经济损失5.04万元。全省农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9.4%和48.8%,农机事故死亡人数占省政府控制指标的42.9%,未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农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制。省厅机构改革调整结束后,及时调整厅安委会组成人员,厅党组书记、厅长任永昌同志亲自担任主任。年初,省厅与市州农业(农机)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地积极推动乡镇政府落实农机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建立台账,夯实了安全监管基础。全省各级农业(农机)部门机构与机构、机构与机手之间签订各类农机安全生产17.5万分,建立起了完整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推动《四川省农机安全监管条例》贯彻实施。将2014年确定为《条例》实施启动年,狠抓《条例》贯彻落实。一是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增进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条例》的了解。厅在遂宁安居区组织开展了省、市、区三级联动的《条例》实施现场宣传会。二是积极推动《条例》有关规定落地。实行简政放权,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牌证办理、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认定等行政审批权分别由市下放至县、由省下放至市州。全省183个县绝大多数实现县(区)农机监理机构直接、公开透明办理农机监理各项业务。及时制定《四川省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认定及监管暂行办法》,强化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认定和后续监管,坚持“训、考”分离,对2014年申请拖拉机教员的55人开展了理论和技能考核,全省新增拖拉机驾驶人1.15万人。
三、积极参与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按照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于3月20日前全面完成运输型拖拉机不超载超限承诺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工作,全省共签订11.99万份,签订率达100%。二是协助省公安厅抓好“四川省机动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及时将全省30多万条拖拉机、20多万条驾驶人数据导入“共享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机安全源头监管与路面监控无缝衔接。研究制定了全省《拖拉机及驾驶人“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强化重点拖拉机驾驶人安全监管。三是落实省工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省开展集中整治机动车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拼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工商发〔2014〕46号),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拖拉机非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源头整治工作。四是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了拖拉机涉牌涉证专项整治。五是积极依托乡镇交管办,切实强化农村道路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
四、切实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监管。一是及时启用农业部金农工程牌证订制子系统,强化农机牌证的订制、收存、启用、核发管理等全过程监管;升级完善全省农机监理登记管理业务系统,认真清理整顿农机监理业务档案,对拖拉机联合收割及其驾驶人登记信息进行全面整合,建立全省统一的登记信息数据库,实现了“一车一档、一证一档、车档相符”,确保农机监理业务档案真实、可靠,管理规范。二是严格拖拉机注册登记管理,切实强化存量运输型拖拉机监管,坚决杜绝以各种方式变相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套用拖拉机合格证低的速载货车辆核发拖拉机牌证。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拖拉机等农机年度检验工作,严把检验质量关。积极推动运输型拖拉机上线检测,推行检测社会化。全省年检拖拉机15.7万台,拖拉机“上牌率”和“检验率”较2013年分别提高4个和6个百分点。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实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常态化、制度化,采取有效措施,面向社会、广大农机手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全年组织开展宣传活动302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14.2万份,制作标语、横幅、展板、宣传专栏等6041个,发送安全短信47万条,受益群众达120余万人。开展拖拉机驾驶人专题培训596场次,培训1.6万人次。
六、强化执法检查深化打非治违。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深化打非治违,切实强化重要农时季节、重大节假日农机安全监管。7-9月,全省集中组织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9-12月组织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地积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场院等农机安全生产第一线开展执法检查,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同时,强化了督导检查。省农业厅牟锦毅副厅长带队,及时完成了省安委会安排的对巴中市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任务,对“成自泸和纳黔高速(四川段)”、成都和阿坝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省厅组成4个督查组,分片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督查。省级检查市州、市州督导县(市、区)覆盖率均达100%,县督查乡镇达90%以上。全省全年共开展检查8288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5万余人次,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15万余台次,查处纠正违章1.05万台次,检查场所9899个,排查隐患7131处,整改5149处,处罚款4.55万元,隐患整改率为72%。
七、加强农机监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全年省厅组织3期培训,共培训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人员800余人次;各地开展监管人员培训596场次,培训15759人次。二是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和“示范岗位标兵”创建活动,评选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6个,省级“示范标兵”16名,推荐国家“平安农机”示范县4个,国家“示范岗位标兵”4名,增强了基层农机监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为民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