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省地方林业纳入到国家首批林下草本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范围,五常市、拜泉县、汤原县和尚志、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5个单位确定为林下草本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重点扶持人参、茺山参、天瓜、黄芪等草本中草药种植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试点单位资金300万元。为指导试点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黑龙江省林业厅先后下发《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林下经济草本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林下经济草本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试点单位积极与科研机构联合,做好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搞好土壤检测等基础工作,确定本地优势草本药材,少走弯路。同时要求,试点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把有效资金投入到关键环节中。
林下草本中药材试点工作也得到了试点单位和同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各试点县(市)人民政府对林下经济草本中药材种植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扶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采取免征3年土地使用费、聘请专家、修建试点区域道路、建仓库、建种子繁育温室等多方面措施,努力创造林下中草药种植补贴试点工作宽松环境,扶持林下经济草本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在试点工作的带动下,广大农民积极参与,中药材种植试点面积为1万多亩,实际种植面积已达到2万多亩。从实际看,林下中药材种植试点不仅起到了引导示范的作用,也增加了林农经济收入,使林下经济中药材种植产业逐步成为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目前,黑龙江省林下经济中药材种植已显初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广大林农和国有林场对林业的认识已由单纯利用林木资源转变为积极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参与度不断增大,组织林农和林场职工走上“不砍树,也能致富”的发展道路。二是切实带动林农就业增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快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林下经济发展的升级,有效地促进了林地综合效益和农民增收。同时,由于政策的调整,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推动了绿色增长。三是助推了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形成。全省各地积极作好林改由“分”到“统”这篇文章,目前,全省组建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400多家,其中,林下中药材种植的有27家,依托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帮助农民快速增收致富,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扶贫效益,带动农户2000余人。
从试点情况看,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形势喜人,但由于今年春天连续阴雨,药材种苗出苗率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在整地、播种、除草、化肥、田间管理等方面缺资金、缺技术及自然灾害等也是林下中草药种植面临的直接问题和矛盾。在以后的试点工作中,黑龙江省林业厅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并加强与科研机构的沟通合作,强化技术指导,发展地道药材,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