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我市饲料生产行为监管的通知》(津牧监〔2014〕109号)和《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饲料规范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津牧监〔2014〕165号)的部署,我市从2014年7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规范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我市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管,加大对饲料企业换证后续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实施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监督饲料企业持证生产。在月巡查的基础上,要求区县重点对未获证原饲料企业进行检查,防止其转为“黑作坊”非法生产。蓟县、宝坻、静海、宁河等区县管理部门协调联合乡镇政府和工商等部门,采取断电、没收包装和标签、查封原料、没收销毁成品料的措施,共查处了11家无证企业非法生产行为。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巡查。采取市和区县二级饲料监管部门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强化对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日常监管,指导养殖场户依法科学使用饲料产品,有效落实月巡查制度和经营门店登记备案制度,全市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8000多人次,检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3000余个次,排除安全隐患480余处,保障了我市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大规范生产专项整治监督力度。10月份,我局组织区县开展了交叉互查活动,重点针对无证生产、违规使用非目录原料和不按规定对饲料及原料进行检验、饲料标签不规范等行为,对照《条例》和三个《目录》、《饲料标签》等强制标准对全市125家饲料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和问题隐患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由所在区县进行查处及监督企业落实整改;对饲料企业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厂区车间照明灯为非防爆灯、车间灭火器数量不足、垛位标示卡信息不全、留样观察室未避光、制度记录表单不规范等问题在检查时予以指出,督促企业切实实现依规依标生产。四是加强饲料法规宣传和职业技能培训。结合专项整治检查行动,重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原料《三个目录》和《饲料标签》国家标准等规章规范的宣传培训,培训饲料从业人员15场次,培训人数为300余人次,发放法规文件汇编160本、光盘200张。12月份,我市举办了饲料检化验员(初级、中级、高级)、中央控制工(初级)、设备维修工(初级)等饲料行业相关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培训人数36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饲料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