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群众正常消费,龙口市农业局从元旦开始针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了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排查。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排查畜禽饲养场242家、畜禽屠宰加工厂(场)3处、肉品经营点124处、动物贩运经纪人6人、运输车辆38辆,没发现销售、运输、屠宰、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现排查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排查中确保做到三点:一是确保做到全覆盖排查。此次拉网式排查涉及全市所有乡镇,镇级兽医站通过问询、质疑和调查等方式,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屠宰、加工、经营和运输等环节,进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全面排查,不漏一村一场一户,不留死角。二是确保抓住排查重点。排查中抓住重点村、重点场、重点户,重点排查有无病死畜禽销售情况、是否规范处理病死畜禽、有无动物疫病发生、有无违禁药物添加等行为,排查中认真填写排查情况表,对所排查的畜禽养殖场(户)负责人,以及畜主必须对所排查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签字。对排查不合格的责成其立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对非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做到边排查、边处理。三是确保严格落实检疫制度。各级兽医站严格落实“谁检疫、谁出证、谁负责”的原则,检疫时严格做好查证验物工作,对证物不符的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产地检疫必须到现场实施检疫,屠宰检疫严格落实同步检疫,检疫合格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