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主任委员石光明率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畜牧水产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调研组来到城步,对《城步苗族自治县奶业发展条例》修订工作进行立法调研。
奶业是城步苗族自治县的支柱产业,孕育了南山奶粉品牌,城步也是湖南奶业生产的主产县。该县2005年颁布实施的《城步苗族自治县奶业发展条例》有效地规范了该县奶业生产经营活动,在该县人民脱贫致富、县财税增长上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和该县奶业的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条例》的部分条款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尤其是在奶牛饲养方式转变上,急需从散、小、低模式转向标准化、规模化养殖,以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2014年,城步积极组织展开了《条例》修订工作,开展了扎实的前期调研和意见征求活动,省人大也多次就该县《奶业发展条例》修订工作进行了指导。
12日上午,调研组深入南山牧场查看了集中挤奶厅、液体奶生产线,并与奶农进行了交流。下午,调研组在县儒林大酒店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修订座谈会,县人大、南山牧场、发改局、财政局、法制办、畜牧局、南山牧业和奶农代表等2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佳妹就修订《城步奶业发展条例》的必要性、修订主要过程、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汇报和说明,各与会人员纷纷从相关方面提出了修订意见。初步确定,《条例》原有42条,修订后增至44条,其中保留原文20条,修订21条,删除原文1条,新增3条。
石光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城步在《奶业发展条例》修订工作上的扎实工作,提出了重要意见:一是要突出与国家十三五规划相对接,制定出城步奶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二是要加强与已出台的法律法规的衔接,正确处理好《条例》与法律、政策的关系;三是要把握当前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增强相关部门职能,确保奶业发展和奶农增收;四是要认真按程序做好《条例》修订工作,逐条逐项修订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