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新修订发布的《饲料标签》(GB10648-2013)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市标准化信息中心获悉,此次修订涉及商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和饲料原料,如乳清粉、鱼粉、宠物食品等,企业均须修改现有标签,使标示内容符合新标准要求。
目前我国饲料行业存在饲料标签内容标示不完整、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重要信息标示不清晰等问题。为规范饲料行业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新标准在旧标准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新标准增加了动物源性饲料、委托加工品、定制产品、进口产品、转基因产品的特殊标示规定,尤其规定进口产品中文标签标明的生产日期应与原产地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一致。新标准实施后,如果进口饲料产品标签不符合国标要求,依据相关规定,须将货物调运至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场所,加施符合标准的标签后方可销售使用。
新标准还要求饲料生产厂家不得对标签有任何“遮遮掩掩”,应在不打开包装的情况下,让消费者清晰看到完整的标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