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供销总社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农经发〔2014〕10号),其中我市供销社系统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这4家专业合作社分别是开平市联光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平市农心养殖专业合作社、江门市新会区双水合富水果专业合作社、江门市广蜂养蜂专业合作社。
另外,据农业部官方网站公布,我市供销社系统有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认定为2014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这2家专业合作社分别是开平市联光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江门市(新会区)广蜂养蜂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