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2014年12月19日山东临沭县商务部门将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划转到县畜牧部门。职责移交后,县畜牧局及时进入角色,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
大力宣传。管理职能移交后,县临沭局结合实际,加大宣传,特别针对肉品经销户等对象进行重点宣传,印发生猪屠宰明白纸,就生猪屠宰管理职责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凭两章两证采购、购销台账规范及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详细解读;让消费者懂得如何鉴别病死猪肉、注水肉。
强化培训。县畜牧局两次召开全县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会议、畜牧执法骨干培训会议,安排生猪屠宰、执法管理工作,与屠宰企业签订责任状。集中观看江西高安病死猪肉、江苏兴化注水猪肉事件等视频,学习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当前生猪屠宰工作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进行重点强调,要求企业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禁宰杀无有效检疫证明的生猪,严禁生产注水猪肉,让企业明白违法经营的代价。
严格执法。一是为全县106名官方兽医配备了“移动动监”终端设备,便于开展日常监管和及时上报业务数据。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力度。根据前期摸排和群众举报,县畜牧局于12月30-31日、1月20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屠宰企业进行拉网式突击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处理举报线索14个、查处相关违法案件7起。三是加大境内屠宰企业管理。要求所有屠宰企业必须安装与县畜牧局实时传输的视频监控系统,对所有屠宰企业厂区大门、待宰圈、生产车间、库台进行全方位监控,确保全天候、全方位监管,该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四是加大对外来肉管理。借鉴外地经验,对有意进入临沭的肉品企业,实行备案复检制度。登记备案后,外埠企业到该县销售生猪产品需提前到县畜牧局一楼复检大厅进行复检,大厅配备红外监测仪等设备,每天晚上22-24时由3名官方兽医值班,保证及时准确对外来生猪产品进行检测。
加强配合。在做好备案复检工作同时,县畜牧局积极商请县食药监局加大对流通领域监管,要求全县所有集贸市场、猪肉销售摊点和学校、企业食堂、饭店宾馆使用的猪肉必须凭有效检疫证明或验讫印章进行经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