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和扶持发展基础母牛
对新增基础母牛(包括外购和新生母犊牛)每头补贴300元(省市、县补贴不兼得)。
对外购基础母牛,在享受补贴的同时,协调县担保公司、银行、妇联、扶贫等部门予以贷款,以贷款票据为准,政府贴息50%。
二、鼓励发展肉牛养殖
鼓励发展育肥牛养殖大户,扩大饲养规模,卖给中敖屠宰场的每头肉牛政府补贴100元,调动农户积极性。
三、鼓励建设标准化肉牛养殖小区
对于禁养区外当年新建,环保达标,占地面积15亩以上,标准化牛舍2500平方米以上,育肥肉牛400头以上或基础母牛存栏200头以上,各项配套设施完善的养牛场,达到省级肉牛标准化养牛小区标准并由省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每个小区给予补贴50万元。
四、鼓励建设家庭型牛场
凡是符合家庭农场条件的农户当年新建家庭牛场在选址、布局合理,远离村屯、水源地,环保达标,各项配套设施完善,占地10亩以上,建有标准牛舍,基础母牛存栏20头以上的,肉牛50头以上的家庭牛场,县财政一次性补贴资金7万元(享受过政策的不再兼得)。
五、鼓励开展“公司+农户”的养殖模式
以中敖西丰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以广大养牛户为基础,公司与农户签订育肥肉牛饲养回收协议,公司为养牛户有偿提供资金,每头0.8万元,具体操作程序由中敖西丰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与养牛大户协商确定。
六、鼓励发展养牛专业合作社
对育肥肉牛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参社农户30户以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合作社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贴;对基础母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参社农户20户以上的,存栏基础母牛300头以上的合作社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贴(政府补贴与上级专项不能兼得)。
七、鼓励肉牛人工改良
为改善我县牛群结构,提高肉牛品质,应引进优质肉牛冷冻精液,县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对引进优质肉牛冷冻精液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每支精液补贴75元,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种畜禽监督管理站申报计划和实际引进数量,经县财政局、动监局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县种畜禽监督管理站。
八、开展基础母牛保险业务
县财产保险公司新增基础母牛保险业务,每头基础母牛保费平均按0.8万元计算,费率4%,每头牛保险费为320元,养牛户承担50%(160元/头),政府补贴50%(160元/头),通过保险增强养牛户抵御风险能力。
九、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发展肉牛产业积极性
设立奖励基金,每年全县新增1万头基础母牛,县政府将拿出10万元作为奖励基金,用于表彰在肉牛产业发展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乡(镇)政府、龙头企业及规模养殖场(户)。
十、积极创造肉牛产业发展环境
县政府成立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康冠华,副组长于冰,下设办公室设在动监局,成员单位有财政局、扶贫办、妇联、动监局、环保局、发改局、交通局、公安局、农业局、国土局、城建局、水务局、工商局、电业局。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肉牛产业发展过程中要协调配合、简化程序、齐抓共管,确保全县肉牛产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