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2015年,山东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6亿元,比上年增长13.6%,用于支持全省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其中,安排27190万元,支持制定食品安全风险标准,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保健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性监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安排9800万元,支持开展“食安山东”活动,实施食品安全城市示范创建、餐饮安全示范街(区)创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品牌创建等活动,加强省级食品检验能力建设。
安排5350万元,支持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引导和支持加强区域食品检验能力,开展区域食品检验实验室基本建设,购买必需的仪器、设备,增强食品检验能力。
安排3500万元,支持对全省基本用药状况进行总体评价,对生产环节基本药物实施全覆盖抽验,对高风险品种、监管薄弱环节等药品开展抽验评价,对中药材、药包材、医疗器械等实施监督抽验,开展化妆品风险监测抽样和监督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