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兽药饲料市场环境,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省局定于2015年3月1日——31日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3·15”兽药饲料打假月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诚信经营、质量安全。
二、活动目标
推进兽药饲料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兽药饲料市场的经营秩序,促进兽药饲料行业健康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培训。以深入贯彻落实《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农业部第2071号公告》等法律法规为主线,深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一是通过媒体或采取现场宣传的形式开展兽药饲料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通过印发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向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发放打假宣传资料,在兽药经营企业公示版上张贴农业部通报的非法企业名单。二是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方式,积极开展以“诚信经营、质量安全”为主题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挑选近两年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件,采取实例说法形式强化兽药饲料生产经营者的自觉守法意识。三是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兽药饲料监管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二)开展专项清缴。集中开展假劣兽药饲料查处行动,各市要对兽药经营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监督检查,对近年来农业部通报的非法企业的所有产品进行清缴,并对违规经营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对符合农业部第2071号公告的案件,一律从重处罚,坚决果断地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的违法行为。对饲料经营单位非法产品和过期产品要进行清缴。要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对清缴活动进行跟踪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面,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三)开展专项检查。要结合假劣兽药饲料专项清缴行动,对辖区所有兽药饲料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兽药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否按照《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是否存在销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饲料经营单位是否建立购销台账,经营产品是否合法,标签是否规范。各地检测机构结合打假月活动,加大对定向抽检企业产品的抽检力度,发现不合格产品要及时通知辖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四、其它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开展好“3·15”兽药饲料打假月活动,并于4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总结和活动期间的典型案件查处情况报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