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药监局官网获悉,根据《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鹿茸和鹿角类中药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辽食药监市发﹝2015﹞16号)精神,铁岭市食药监局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省局文件精神,认真开展鹿茸和鹿角类中药材专项整治工作,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以一把局长任组长、主管业务副局长任副组长,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生产监管科科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铁岭市开展鹿茸和鹿产品类中药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将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建立长期规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全面净化鹿茸鹿角类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确保产品质量。
二、西丰县参茸药材市场专项整治情况
西丰县成立了由东北土特产品交易中心管委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侦察大队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鹿茸和鹿角类中药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划分各部门职责,制定并下发了《西丰县开展鹿茸和鹿角类中药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文件精神,走访参茸药材市场业户107家,要求各参茸药材经营业户于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3月10日期间开展自查自纠。
下阶段铁岭局将与各相关管理部门联合行动,对西丰县参茸药材市场进行彻底的清理整顿。一是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办。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普及法律知识,让商户知法懂法、遵章守纪,营造良好和谐的市场氛围。三是长期规划,建立追踪溯源体系。西丰县中药材质量追踪溯源体系建设项目已获国家商务部批准,省服务业委员会正在做详细实施方案,近期将拨付资金1700万元,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三、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情况
全市4家中药生产企业,其中一家使用鹿茸为原料生产中药制剂,一家生产鹿茸、鹿角中药饮片。均提供鹿茸、鹿角进货票据,检验报告单,保管帐,批生产记录等相关凭证。全市4家具有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只有一家经营鹿茸片及鹿角霜,渠道合法,供货企业资质及票据齐全。以上企业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出动监督执法人员502人次,检查经营企业139家,药品生产企业4家,医疗机构9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