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下午,温岭市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温峤、坞根等地,开展初级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的宣传工作。
此次行动重点依据新修订的《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特别是对条例第二十八条新增条例不得在开放性渔业水域使用畜禽排泄物、有机肥和化肥肥水养鱼以及第五章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规定展开,检查人员深入塘边田头,对养殖水域池塘底是否有有机肥铺底、四周是否有动物粪便倾倒、仓库内是有有化肥堆放、渔饲料渔药存放是否规范以及养殖用药、生产、销售“三项纪录”是否完整等情况进行仔细检查。
接下来,温岭市局将继续开展养殖塘联合执法、水产品抽检以及举办养殖户规范生产培训会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让市民吃上绿色、安全、放心的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