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活畜养殖中使用“瘦肉精” 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办牧[2015]6号)要求,日前,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制定下发了实施“农业部2015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工作方案”(黑牧饲[2015]26号),就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本次监测任务:计划监测500个养殖场(户),其中养猪场(户)300个、肉牛(羊)养殖场(户)200个。
监测对象:(1)生猪养殖场(户)以年出栏50-500头的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规模的养殖场(户)。每个养殖场(户)抽取活畜尿液2-3个,其中:年出栏250头以下的抽取活畜尿液2个、年出栏250头以上的抽取活畜尿液3个。(2)肉牛养殖场(户)以年出栏10-100头的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规模的养殖场(户)。每个养殖场(户)抽取活畜尿液2-3个,其中:年出栏50头以下的抽取活畜尿液2个、年出栏50头以上的抽取活畜尿液3个。(3)肉羊养殖场(户)以年出栏20-200头的为重点。每个养殖场(户)抽取活畜尿液2-3个,其中:年出栏100头以下的抽取活畜尿液2个、年出栏100头以上的抽取活畜尿液3个。
时间安排和监测地区:全年任务分上、下半年二阶段完成。监测地区为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鸡西、大庆、双鸭山等地市。
监测样品及检验项目:监测样品为育肥后期的生猪、肉牛和肉羊尿液;检验项目为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本次监测任务由省畜牧兽医局“瘦肉精”整治办公室、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和相关市县畜牧兽医局共同组织实施。抽样和现场筛选工作由各市畜牧兽医局完成,对现场筛选中出现的阳性样品由省兽药饲料监察所进行检验确认。省畜牧兽医局检验机构将按照上、下半年两个阶段分别向农业部报送监测结果。
省畜牧兽医局还就抽样监测、异议处理和阳性动物处理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