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提升内蒙古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向各盟市转发了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今后内蒙古将加强种业相关学科建设,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重点开展育种理论、共性技术、种质资源挖掘、育种材料创新等基础性研究和常规作物育种等公益性研究。鼓励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并购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走“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产业化发展之路,逐步形成商业化育种以企业为主体的种业科研新体制。对通过种子质量标准检验室认证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优先安排相关扶持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建立自治区种子救灾备荒储备体系,自治区每年安排专项补贴资金,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区域性市场调剂。今后将重点在赤峰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等地区建成一批稳定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机械化玉米、马铃薯、小麦、大豆等种子生产基地。在海南、云南建设我区南繁快速繁育和种子种植鉴定基地,提升种子科技创新和种子检验能力。
预计到2020年,内蒙古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相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培育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突破性优良品种20个,实现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更新;建设玉米、大豆、马铃薯、小麦、向日葵及蔬菜等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优势种子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