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医政药政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全县兽药市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对4家兽药经营企业、畜禽养殖单位,下达了规范兽药经营使用整改通知书,责令十五日内整改到位。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包括全县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单位。重点是规范兽药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劣抗菌药物违法行为;对养殖场(小区、户)用药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严肃处理未执行休药期的养殖行为,建立完善休药期制度和用药记录,杜绝抗菌残留超标产品流向市场;强化兽药抗菌药物残留检测,积极开展养殖用药安全宣传,提高养殖者安全、规范用药意识和水平。
此次专项整治以企业自查和行政监督为主,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有效的净化兽药市场,确保动物产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