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烟台市不断加大水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率和数量,扩大抽检覆盖面,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为规范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确保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公正性,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依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抽检工作实际操作情况,制定并印发了《烟台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试行)》。该《规范》从抽样、制样、封样、现场信息采集以及执法监督的职责、内容、违法的处理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水产苗种生产企业、质检机构和人员、执法监督人员的责任分工,进一步规范了水产品抽检及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