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临沂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近日,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的要求,我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2015年临沂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对全市水产养殖生产企业(户)、健康养殖示范场、现代渔业园区、增殖放流点、无公害水产品获证企业、水产品出口企业进行例行监测监控。
2015年,计划在各县区抽样100个,监测品种包括草鱼、鲢鱼、鳙鱼、鲤鱼、乌鳢、鲫鱼、鲟鱼、鳜鱼、泥鳅,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喹乙醇代谢物、乙烯雌酚等药物残留情况。并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严格实行抽、检分离,监测抽样组织工作由各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样品检测由市水产品质量检验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