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企业获“国家级”认定一次性奖励40万,对市级龙头企业奖补额度不低于20万元,支持环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近日出台的2015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中,合肥市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上,加大扶持力度和范围,出台了多项新政策。
种业企业获“国家级”认定奖40万
为推进种业改革创新发展,今年,合肥市将种业发展纳入农业政策支持范围。按照新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种子信用企业AAA级或种业信用骨干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此外,合肥市对成片造林基地和经济果木林基地的扶持仍将继续。在包河区烟墩街道牛角大圩,安徽湖山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发展了一片经果林基地。去年,该公司栽植600亩经果林,获得财政奖补资金30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该公司发展经果林项目的资金压力。目前,该公司引入的软籽石榴、大樱桃等新品种不仅长势良好,还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环境,调优了农村产业结构,促进了农民增收。
按照今年的政策,经济果木林基地项目新增连片造林400亩以上、600亩以上,且树种、质量等符合要求的,仍能获得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同时,成片造林基地项目新增连片造林500亩以上、800亩以上,也能分别获得上述资金额度的奖补资金。
对龙头企业奖补不低于20万元
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承担风险能力较弱,融资难度较大,而让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结成产业化联盟,有利于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高与金融机构的话语权。2015年,合肥市在农业政策上继续实施联盟共同基金扶持政策,对参与联盟的龙头企业和合作社融资提供支持。
贷款企业和合作社依授信额按一定比例缴纳共同保证金,共同组建互助合作基金,为增强抗风险能力,基金还将引入银行支持,其服务对象为我市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此外,对市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评选审定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年期内发生的贷款利息,按一定比例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单个企业奖补额度不低于20万元。
支持环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今年,合肥市在农业政策中新增“环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试验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推进环巢湖乡镇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使用试点,减少面源污染,优化巢湖流域生态环境,促进巢湖水环境治理。今年,合肥市将择优支持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验区建设。
今年,合肥市对承担部级粮油棉高产创建及省级粮食三大行动项目、省级油菜高产创建的示范区(点),每县(市)给予60万到100万元奖励;新建钢架大棚集中连片净面积150亩以上设施蔬菜瓜果标准园,新建6000平方米以上、从事蔬菜瓜果花卉工厂化育苗(生产)中心的连栋温控大棚等,都有望获得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