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珠海市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备案指引》(下称“指引”)正式出台,家禽屠宰厂(场)、冷链配送企业将实行备案制度。
其中,凡在珠海市范围内进行了商事登记的企业均可以从事家禽屠宰厂(场)建设和改造以及家禽冷链配送业务。根据指引,这两种企业在向各区(功能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后,经各区(功能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检查和备案完成即可正式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