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海门市政府组织农办、农业局、财政局等6个涉农部门,为全市各区、镇(乡)农口一线负责人解读今年发展现代农业的政策意见。
为进一步调优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以“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为特征的现代农业,海门市委、市政府今年初出台《关于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若干政策意见》,对现代农业产业化建设、现代农业种养园区建设、现代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建设等方面继续进行资金扶持。
本次专题会议由海门市政府办公室主持,副市长张伟就如何贯彻落实《政策意见》,更好地推动海门现代农业建设,向与会人员提出要求。
据悉,今年海门现代农业的扶持资金主要投向5个方面:
现代农业产业化建设。海门市财政共安排1880万元,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设立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金、农业招商及农产品推介基金、优秀农业项目奖励基金、土地承包管理扶持基金、“双带”型(带头创业、带动农民致富)创业基金、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建设基金等。
现代农业种养园区建设。海门市财政共安排6060万元,设立农业现代化建设基金,扶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主要包括重点农业园区、生态循环农业园区、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种源农业、科技农业等。
现代农业机械化建设。海门市财政共安排1385万元,主要对按要求购置农机具、装备研制和机库建设等进行补贴,对实施粮、油、山药、青玉米、设施园艺等生产“全托管”和稻麦生产“全程服务”项目进行补贴,以及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泄物处理成套机具进行补贴。
现代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建设。海门市财政共安排300万元,用于水利现代化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金融扶持。对参与省融资试点改革并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海门市财政将给予一定的贴息补贴;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贷款担保机构,为成员单位提供贷款担保,亦将享受财政给予的补贴;继续对参加高效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