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商务部15日发布的《“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提出,力争在2016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2万亿元,网上零售额达到5.5万亿元。
商务部15日发布的《“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提出,力争在1到2年内,在全国创建培育20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示范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年均增长不低于30%;创建60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150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50个传统流通及服务企业转型典型企业,培育100个网络服务品牌;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建设100个电子商务海外仓;指导地方建设50个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完成50万人次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力争在2016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2万亿元,网上零售额达到5.5万亿元。
《行动计划》提出,研究制订发展智慧流通的政策性文件,深化“互联网+流通”应用。加强电子商务热点问题的跟踪研究,启动研究“十三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做好电子商务的顶层设计。继续推动《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贯彻执行《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研究出台《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办法》。研究出台《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规范》、《移动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基于网络零售开发平台的第三方服务标准》、《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享规范》等电子商务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