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切实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的运输、保存、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免疫质量和效果,构筑牢固的免疫屏障。
一是加强疫苗领取发放管理。我县严格疫苗入库、出库管理制度,完善审批登记手续,建立台账档案,定期检查核对。同时加强免疫疫苗保管、发放、运输等各环节管理,规范疫苗运输、保存、使用等环节操作,确保疫苗主渠道统一调拨,确保从运输到保存、发放全过程处于冷链条件下。
二是加强疫苗使用环节管理。在疫苗使用前认真检查并详细在免疫档案中记录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号和有效期,在使用时要详细了解畜禽健康状况,规范免疫操作,及时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项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三是规范规模养殖场使用疫苗的监督管理。养殖场必须具有相应兽医技术人员,有相应的运输储藏条件,有完善的购入运输、储藏保管、使用核对等管理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采购使用记录。养殖场采购的疫苗,只限自用,严禁转手倒卖。
四是强化疫苗监督执法。按照兽药市场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疫苗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强免疫苗、销售假劣疫苗、走私疫苗以及养殖场户倒卖疫苗等行为,确保疫苗质量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