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出台财政贴息政策专项扶持农业种业基地发展。
按照规定,从贷款起息日开始,按上年度银行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每个种业基地建设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的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超出部分不予贴息;每个种业基地内的单个建设项目财政贴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贴息期最长为3年。
据了解,此项财政贴息政策旨在加快推进本市农业种业基地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种创新体系,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全面提升农业种业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高产、优质、抗逆、适应机械化生产的新品种。
财政贴息资金主要用于鼓励企业育种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种质资源的引进、储存和更新;育种试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生产资料购置;良种加工、检测及包装相关设备购置;育种科技人才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