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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七条”鼓励家庭农场大发展

   日期:2015-06-19     来源:聚农网    作者:jn720_zx    浏览:569    评论:0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16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惠及民生、创新举措办法、强化落实考核的事项。
 
  其中,在抓落实方面,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文件的发文时限、决策事项的及时实施作了明确严格要求;在民生领域方面,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东莞市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意见》、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2013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方案;在扶持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方面,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奖励、认定东莞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2014年“机器换人”专项资金应用项目资助计划(第一批)等事项。
 
  “莞七条”扶持家庭农场大发展
 
  为推动东莞市都市农业发展,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实施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大政策扶持,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力求在全市形成一批产业特色明显、运作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大、社会影响力强的家庭农场群体。
 
  袁宝成指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条条框框,通过充分授权镇街、简化奖励程序、明确监管责任,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全面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使我市农村及早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和氛围。
 
  措施1:放宽工商登记申请
 
  按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放宽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条件,凡法律法规无明确禁止即可进入;同时,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简化办理程序和手续,鼓励家庭农场发展。
 
  措施2: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实施税费减免优惠。家庭农场销售自产农产品,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各类经营主体为家庭农场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可申请享受税收优惠。免收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生产经营所需各种证照的费用,切实减轻家庭农场经营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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