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广元黄茶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广元市出台了《“广元黄茶”和“广元纯黄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广元黄茶”和“广元纯黄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管理办法》和《使用中国农科院茶研所作为监制单位标志的管理办法》。
该系列办法对申请使用黄茶证明商标的产品质量、使用条件、使用申请程序、许可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商标的保护,对商标标识管理的商标印制、产品包装和用户追踪管理,对全市重点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使用中国农科院茶研所作为监制单位标志的使用条件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办法的出台对有效保护广元黄茶和米仓山茶品牌,进一步规范茶叶生产经营市场,维护和提高广元茶叶在省内外市场的信誉,保护使用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