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桶装水生产经营单位展开拉网式检查,督促经营者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倒卖、出租、出借“大桶水”生产许可证,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生产许可证的行为,严查生产假冒伪劣“大桶水”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品牌、伪造产品包装标识、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查处涉嫌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5家,查扣问题桶装水29桶,净水设施1套。通过监督检查,增强了桶装水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规范了市场秩序,净化了夏季桶装水市场。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应选择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桶装水企业的产品,在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门店购买桶装水,一旦发现无证生产、经营桶装水或经营无证桶装水的单位,可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