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病死一头生猪,保险公司差不多要赔我500元,比起以前每头100元左右的赔偿额高得多了!”象山畜牧小区合作社理事长屠桂金表示,今年他养猪压力小多了。 今年,象山县的生猪养殖户得益于当地实施的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这套机制将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置条件,由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保险公司、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和养殖户共同协作完成。
从象山县畜牧兽医站了解到,象山县已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32个病死动物收集点,实行网格化管理;规模养殖场配备相应容积的病死动物收集冷库;其他散养户则根据生猪养殖量由各乡镇建立病死动物收集点,进行统一收集处理。县畜牧兽医站站长陈淑芳介绍:“这些收集点冷库非常经济方便,全都用宁波北仑港一些旧的集装箱改建的,既省资金又省去了土地审批等一系列繁琐的工作,每个集装箱差不多能放6吨病死猪。”
去年12月,象山县建立并投入运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经过几个月运行,该中心已摸索出一套相对合理的运行模式。陈淑芳说:“我们发现那些病死动物收集点,每隔20天左右能收集到一定数量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就会派出专用收集车到收集点收集。”保险公司根据收集点建立的“日收集台账”及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的病死生猪的重量,进行理赔。“日收集台账”列明病死动物来源、收集时间、病死动物数量、养殖场(户)负责人和收集人签名,由当地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截至今年6月上旬,象山县所有存栏生猪和能繁母猪已全部投保。生猪保险费为40元/头,其中养殖户自缴20%保险金(8元),其余由政府财政承担;能繁母猪保险费为72元/头,其中养殖户自缴10%保险金(7.2元),其余由政府财政承担。每头能繁母猪死亡保险公司理赔1200元;每头病死生猪按10元/公斤进行赔付,最高赔付额1000元。保险理赔工作自今年4月启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约5000头病死生猪得到赔付,赔付金额约150万元。
陈淑芳表示:“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不仅给养殖户带来高额的保险赔偿,也有效杜绝了随意弃置病死猪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