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农产品生产离不开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抓好农业投入品管理,是实现从源头管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途径。最近几年,信息化作为一种新的农资监管手段开始走向前台。而浙江正在通过借力这种“互联网+”思维,催化农资监管“智慧”新格局的产生。
近日,记者在全省农资监管信息化培训会议中了解到,自2011年5月,浙江省农业厅推出《关于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以来,浙江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成果丰硕。
长期以来农资销售行业准入门槛低,商户数量多、规模小、分布面广,执法部门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有很大难度。为了改变传统农资行业长期以来形成的散、小、乱、差局面,2011年5月,浙江省农业厅经过充分酝酿,推出了《关于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旨在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据库信息系统,对农资生产、流通、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建立起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构建新型农资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记者了解到,该《意见》明确了农资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一是开发软件和搭建平台。开发全省统一的系统软件,包含农资实时监管操作平台和农资实名购销平台,设置信息管理、备案审核、台账管理、查询追溯、安全预警、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二是建立完善基础数据库,做好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农资商品基本信息录入。三是推广使用条形码和POS机,引导实名购销。
4年来,浙江各个县市农业部门在统一部署下,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其中海宁、桐庐、宁波等地政府重视、执行有力,项目推进十分顺利,成绩显著。2015年,我省尚未开展信息化建设的全部县、市都将纳入2015年建设范围。
早在2006年,海宁市便以开始启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2008年基本建成农资分类连锁网络。自2013年开展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试点以来,海宁市农业局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主动申报的原则,结合地域特点、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经营者文化程度等因素,当年完成第一批5家农资商店创建工作。目前,系统运行情况良好。2015年,第二批20家单位的建设工作已经开始展开。
“为了适应农资监管的新形势,通过运用‘互联网+’的思维,力推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着力解决农资监管的责任落实,并以此提高监管效率。”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自信息化平台建成后,相关企业、网店销售农资商品先要进行备案,将商品信息数据传送到信息化平台,农业执法机构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商品即被赋予一个全省通用的商品编码;不能通过审核的商品,不得进入系统,经营单位需要下架或退货,从而实现市场准入控制。当购买者遇到问题商品时,凭小票即可追溯到产品来源,十分便利。农业部门执法人员通过网上巡查,可实时查看试点单位产品的销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