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6日,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倪家堰一家冷库中,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了几十吨超过保质期2年以上的速冻木瓜块和木瓜丁。近期,储藏这些木瓜的一家企业就领到了高达140万元的行政处罚罚单。
据报道,这家宁波食品有限公司与该冷库合作已久,在此贮藏了这些产于五六年前的速冻木瓜产品。江北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大队长王维表示,“木瓜块的生产日期分别为2010年和2011年,一共有29吨;木瓜丁的生产日期有2010年,甚至还有2009年的,一共有32.86吨。”而这些冷冻木瓜块和木瓜丁的保质期标为24个月,由此推算,过期时间已在两年以上。
据悉,该冷库近五年的出入库台账上显示,该食品公司分别于2010年7月、9月和2011年3月,以每公斤6.7元的价格,分三次从海南购得这些速冻木瓜60吨。2010年3月、5月,该公司又每公斤7元的价格,分两次从广西北海购入红肉木瓜丁24.23吨。根据冷库的出库记录,这些过期货品曾有两次销往苏州。2010年4月至10月,该食品公司多次提取冷冻木瓜共34.216吨, 2013年1月和4月,其又提取了25吨的木瓜块销给苏州一家生产果汁果酱的食品加工单位。
王维告诉记者,在检查中他们发现,不少企业都想当然地以为冷冻食品因为超低温冷藏就不会坏。其实,冷冻食品同样有保质期,其长短受多方因素影响:冻前处理、包装形式、运输条件、冷藏温度等等。只要有一个环节没有达到标准,食物就有可能提前变质。
王维表示,这之后冷库食品的安全检查将成为市场监察局的日常监管重点。“不但要揪出那些久放冷库的早已过期的食品,还要留意那些临近保质期的食品,督促厂家及时作销毁或其他无害处理。”